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校园专题 >> 疫情防控 >> 正文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依法严惩!合肥公安严肃查处涉疫违法犯罪

2022-04-14 12:01 浏览次数:

案例一


2022年4月11日,田某某(女,29岁)从省外乘坐高铁于当晚19时26分到达合肥南站。出站时,田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扫码要求,出示事先准备的虚假行程码信息,恶意逃避行程信息查验。其行为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目前,田某某已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需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2022年4月12日


案例二


2022年4月10日,王某某(男,31岁)、刘某(男,33岁)两人从中高风险地区乘车准备返回省内某县,11日凌晨途经高速公路肥东服务区时下车步行离开高速。4月11日,王某某抗原和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阳性。该两人明知自己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具有较大传播风险,故意逃避高速道口检测,出入多个公共场所,造成严重疫情传播风险,且在流调过程中两人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涉嫌违法。目前,肥东县公安局已对两人立案侦查,待治愈出院和隔离期满后,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肥东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2日


合肥警方提醒


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大家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尽早战胜疫情!




上一条:【疫情防控·信息发布】4月15日安徽省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下一条:【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合肥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的通告

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书记邮箱:wjc@htc.edu.cn                    校长邮箱:tanming@htc.edu.cn 

新闻邮箱:news@htc.edu.cn

皖事通

微信公众平台

    版权所有:j9九游会官方登录    

 皖ICP备05003777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6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