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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1-28 17:4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5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申报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总体框架下,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目标,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符合我校发展特色的“质量工程”项目体系。

二、立项范围及指标

1.“双高”培育项目

1-1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按照《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范围内遴选,学校无须申报

1-2高水平高职专业 申报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含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限2-3项。

2.高水平高职课程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课程建设达到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或达到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不限项。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申报的课程原则上在高等学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限1-2项。

2-3 智慧课堂 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翻转课堂。重点建设3-5节智慧课堂专题。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限1-2项。

3.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 新编教材不超过2部,校际之间联合申报,我校教师第一主编所可多推荐2部,修订教材不占限项指标。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高水平教学团队 建立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省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限1-2项。

4-2 教学名师 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长期承担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2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指导学生实习、专业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等,限1项。

4-3 教坛新秀 在高校工作4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经过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遴选排名前列(含教学能力大赛省赛、国赛),限1项。

4-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基层教研室职责分工明确,内部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担任负责人3年以上等,鼓励以专业为单位组建教研室,每校推荐不超过2个,立项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1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 省教育厅委托我校进行专题研究:安徽省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研究。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专项经费进行支持,我校将在经费上给予相应配套,同时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各课题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合适人选。

5-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重大项目原则上此类项目牵头人应该具备正高级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学校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限2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项目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项目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此类项目。重点限1项、一般限3项。

6.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

6-1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学校与企业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等,限1项。

6-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通过建设实践育人基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等,限制1项。

7.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

7-1学科和技能竞赛

2018年承办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2个,其余学院至少申报1个,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7-2高水平技能竞赛成果转评 2018年度竞赛转评类教学成果奖仅限于2017年以来,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比赛(具体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6年和2017年版)的通知》)中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不限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原则上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没有对应校级项目的除外)。按照学校评审、公示和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项目进行整体性、合格性审核。申报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申报指南执行。

2.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分类汇总、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推荐上报工作。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项目研究周期从2019年的1月1日起算。无特殊情况,项目一律不得延期。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请人参照《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高水平高职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在认真审查各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以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推荐方式统一汇总推荐申报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项目申报书(推荐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行政楼213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zlgc@htc.edu.cn

4.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并从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网站(http://www.ahedu.gov.cn/gaojiaochu)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学校于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推荐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它事项

1.学校重视发挥各二级学院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质量工程项目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加强在研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效,为我校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2.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胥振国:82394051、胡思民:82321753)。

 

附件: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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