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食堂伙食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自2019年1月1日起,学校在岗在编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在工作日期间每天按照“早餐3元、中餐9元、晚餐3元”分餐享受伙食补贴,每人每餐仅计一次,不重复计算。
2、自2019年5月1日起,教职工中餐在教职工餐厅就餐,刷卡金额改为4元/每餐;早、晚餐在所有食堂均可就餐(需在设有教职工专用刷卡机上使用),教职工早、晚餐消费金额按实际金额扣减3元/餐刷卡,消费3元或不足3元每次刷卡0.01元。
3、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总务处将依据人事处提供的教职工名单对“校园卡”进行升级。校园卡升级时间:4月30日起,鼓山校区在二食堂充值点,汇心湖校区在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一卡通服务点,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时将校园卡升级。
总务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