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我校自实施《食堂伙食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通过“一卡通”系统发现存在以下现象:
1、部分教职工依然存在在同一天同一时间段两个校区同时使用“校园卡”的行为。
2、部分教职工将“校园卡”存放在食堂,由食堂代为刷卡;
针对以上情况,请教职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人每餐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所有消费按照实际统计,不得由食堂代为刷卡。如再次发现上述行为将予以校内通报。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仅限于工作日可享受补助政策,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时间在食堂消费按实际金额刷卡。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