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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鼓山校区办公用房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9-11-04 15:0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有关学院:

根据第34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为了适应学校“一校两区”的工作布局,本着高效、节约、协同、方便、规范原则,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合理配备办公用房,现将鼓山行政楼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在汇心湖校区办公校领导,鼓山校区只设办公场所,不安排专门办公室。

2.明确在鼓山校区上班的职能部门(五办:综合办、教务办、学工办、保卫办、总务办)和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大)的工作人员,按照办公室配置标准安排相应的办公用房并配备相应设施。需每周有固定时间来鼓山校区办公的,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安排综合大办公室并配备相应设施,集中统一办公。

3.在鼓山校区不设办公室的汇心湖校区二级学院和金寨路双创园双创园管委办主要负责人,由鼓山校区综合办统一安排综合大办公室并配备相应设施。

4.鼓山校区值班地点:值班会议室设在行政楼三楼接待室;行政值班夜间休息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5.为便于公共资源的统一调度和使用,行政楼三、四、五楼公共会议室,由学校办公室(鼓山校区综合办)统一管理,各部门不配备专门会议室。 

6.鼓山校区办公室调整的安排,由鼓山校区综合办牵头,总务处、资产处、现教中心配合,并与汇心湖校区办公室安排相衔接。  

二、实施步骤与日程

1步:由综合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做好办公室调整方案,所有部门按以上调整原则在11月6日前进行报送调整计划(见附件1)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报鼓山校区管委会备案,由鼓山校区管委会综合办落实。责任人:丁迎春

2步:根据调整方案,资产处根据有关规定,要进行原办公室所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见附件2、3、4;总处网站上有下载),各部门配合在11月8日前完成对办公家具进行登记、变更、移交等工作。责任人:焦来荣

3步:总务处负责调整搬迁人员安排,合理集中调整办公室,各部门在11月15日前完成办公布局。责任人:陈亮

4步: 综合办在11月15日前负责配合做好校领导办公场所、综合办公场所的办公布局。责任人:丁迎春

5步:总务处负责值班休息室改造工作。在11月下旬能够投入作用。责任人:陈亮

三、其他事项

  1.增加或减少电话和电话移机。统一由办公室与电信部门联系施工。联系人:张寻,电话:13965123614

  2.校园网用户端开通和业务专线调整。请各单位提前与现教联系,按照调整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网络布置和设备安装调试,搬迁到位后三天内开通。联系人:黄永生,电话:13053139570

3. 钥匙交接。各部门腾空房屋后,应及时将钥匙资产处,由资产处转交调整后的单位。联系人:焦来荣,联系电话:13966335458

4、在搬迁调整办公室过程中,个人物品自行处理,但凡涉及到学校文件(盖章)及有校领导签字的信息材料,不得随意处置,统一交于总务处粉碎处理。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18956580797。

  四、工作要求

  1.本次调整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严格办公用房标准、认真执行34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按要求进行搬迁或内部调整工作。

  2.调整工作要发扬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本次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办公室需先搬迁、后改造,办公设施(网络、电话等)逐步调整到位。

3.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坚持自查、自觉,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本次调整实行部门问责制,监审室与人事处、办公室要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予以问责。

 

                                               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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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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