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学校疫情排查监测组于2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当前排查监测工作提出如下强化优化要求:
一、优化排查监测工作流程和机制
1.各部门要求所属学生、教职工(含在岗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外聘教师、服务企业人员、园区企业人员在线填写排查监测信息,情况没有发生变化时每周至少登记1次,在本人信息有变动时须重新登记,或在上级排查指标有变化时须重新登记。
2.每天8:40前,各班级辅导员、各部门(学院)统计人员登录系统的“部门核查数据-疫情登记”,审核本班级学生、本部门(学院)人员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发现错误的立即联系纠正。
3.每天9点前,各部门(学院)统计人员登录系统的“部门核查数据-疫情统计”栏目,将本部门(学院)的统计结果(含几种口径)复制到WORD文档中,报本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核意见请标红以便统计,至少包括:
(1)补充包保人等信息;
(2)与前一日上报数据不同的原因备注。
然后报相应小组,学生报学生处“学生排查监测小组”(吴承龙、徐子明),教职工报人事处“职工排查监测小组”(韩春霞),外聘教师报教务处“外聘教师排查监测小组”(杨未雨),服务企业与园区企业人员报总务处“服务外包人员排查监测小组”(陈亮)。
4.每天9:20前,四个小组汇总各部门的审核意见,经小组组长审查后,报学校排查监测组(郑丹)。
5.每天9:40前排查监测组形成汇总数据,经学校领导组审定后,报学校统筹协调组(王海、王文迪)、专业技术及应急处置组(张孟)、校园安保组(谭连生)和校领导等。
二、强化全员排查监测的责任意识
疫情紧迫,全体师生要高度认识排查监测工作对政府、学校决策的重要意义。
排查监测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于师生员工个人不及时登记的、编造登记信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学校领导组将根据情况予以追责。
各部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班级辅导员直接负责本部门(学院)、本班级的疫情防控排查监测工作,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做好动员、审核、督查、协调的责任,确保不发生瞒报、漏报和迟报的责任事故。
排查监测的各级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高效运转,及时沟通,保证完成学校防控领导组交给的任务。
j9九游会官方登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