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国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10月8日开始上班上课,10月8日(星期六)补10月6日(星期四)课,10月9日(星期日)补10月7日(星期五)课。
二、各系(分院)在放假前做好安全大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做好本部门室内外卫生清扫。
三、各系(分院)、学生(保卫)处、总务处共同做好留校学 生的管理并安排好学生生活。
四、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学生(保卫)处在节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类值班工作,负责节日期间各类事件的处理和汇报,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严格值班纪律,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国庆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车假期一律入库。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