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请你们对照文件中的条件组织申报,并于2014年10月31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师资建设科,逾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院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皖人社秘〔2014〕321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各类人才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皖办发〔2006〕32号)和国家关于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工作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含中央驻皖单位)开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担任副厅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本次拟授奖人员不超过10人。各市最多可推荐2名人选,省直、中央驻皖单位可推荐1人。
二、选拔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业绩突出,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专业组织和学术组织颁发的奖章、奖牌、奖金等;
(二)获得国务院批准的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务院各部委批准的一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或者相应的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一等奖以上(或相当奖次)主要完成人;
(三)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等领域及安徽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者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技能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其成果转化或技术应用对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一)按照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原则,各市人社部门会同组织、财政部门,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本地区、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公示。
(二)对拟推荐的人选,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或行政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检监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还应当征求属地税务、安全监管、环保等部门的意见。拟推荐人选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综合评议,产生建议人选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奖励人选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四、奖励办法
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每人奖励50万元。其中,奖金的40%属获奖者个人所得,60%用作获奖者的科学研究经费。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凡在评选周期内该评奖成果已获得省级奖励,其奖金已达到本办法确定的奖励金额的,只给予突出贡献奖荣誉方面的奖励;奖金低于本办法确定的奖励金额的,补发其差额部分。
根据国家关于此项表彰工作要求,受表彰个人不再享受省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宣传工作,通过市属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评选公告,广泛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突出贡献人才的先进事迹,确保评选表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择优推荐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群众特别是同行专家意见,确保把真正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推荐单位对审批表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注重业绩,适度倾斜。要重点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
(四)精心组织,抓紧报送。各市人社部门、省直和中央驻皖各单位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选拔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事迹材料各一份(以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发表的文字材料(论文、论著)、科技成果、技术应用证明材料以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复印形成附件材料附后。
联 系 人:吴笑梅
联系电话:0551-62663218(传真)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邮 编: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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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1日
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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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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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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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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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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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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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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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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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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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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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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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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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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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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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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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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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综治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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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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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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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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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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