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7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252号),我院现开展“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由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后装袋(每人一袋)于12月8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
附件:
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2、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1日